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哪个部门审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哪个部门审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条例》为依据,严格医疗机构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审批,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医疗服务秩序逐步好转。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包括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
(一)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按照《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审批医疗机构。要建立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对医疗机构类别、规模等主要审批事项,要实行集体审议、集体决定。
(二)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申请人资质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置协议书、选址报告、资信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等设置申请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没有对医疗机构设置进行规划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批准设置医疗机构。
(三)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类别、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床位(牙椅、观察床),以及设置人和设置申请人名称、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等。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提出异议的,要及时组织查实,未查实前不得批准设置。
(四)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时,应当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备案报告,详细报告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情况。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备案报告,必要时可以组织现场考核,对于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要依法及时纠正或撤销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设置审批。
医保意外伤害申报审批流程?
办理事项: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情况审批办理依据:长医险[2005]15号文件办理时限: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大型案件特殊处理)办理部门:医保中心医疗监管科办理程序:1、申报异地受伤参保人员持意外伤害相关材料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医疗服务监管窗口...
办理事项: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情况审批
办理依据:长医险[2005]15号文件
办理时限: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大型案件特殊处理)
办理部门:医保中心医疗监管科
办理程序:
1、申报
异地受伤参保人员持意外伤害相关材料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医疗服务监管窗口申报,具体包括:
(1)受伤情况说明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
(2)急诊病历(异地住院人员需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例资料复印件);
(3)医疗保险手册。(本地意外伤害患者由住院医保科审批)
2、核查(初审、现场查勘、审核)
医疗监管科对意外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于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核查结论。
3、审批
医疗监管科科长、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核调查结论。
4、告知
医疗监管科于受理后第四个工作日告知意外伤害处理结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哪个部门审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哪个部门审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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