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公积金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南京公积金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市公积金怎么转移?
申办转移住房公积金流程
1、参保人在本地办理正常参保手续后,于每月5--24日将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社会保险局各分局办事大厅经办窗口,填写转移接续申请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需提供本人***、本市户籍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市社会保险局寄出的联系函后审核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出手续,向市社会保险局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转移相关资金
4、市社会保险局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转移资金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入合并手续
南京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网上办理?
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njgjj***)办理异地转入网上申请业务,登录方式有人脸识别和密码两种。
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后,转出职工到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具体所需材料和条件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拨打当地公积金热线咨询:区号+12329。
南京怎么开通公积金账户?
线上办理:
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归集业务-个人***”,录入职工相关信息或批量上传电子文件,录入或上传成功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打印《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清册受理回执》后提交即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
线下办理:
单位经办人携带***表(电子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一份)、《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录用证明文件原件、职工***复印件、经办人***,到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表按中心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
南京社保和公积金去哪里办理?
进行南京社保办理时,无论是单位办理还是个人办理都需要到南京社保局进行社保办理,南京社保局的地址为南京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以下具体介绍南京市社保办理的地点。
南京社保局的地址:南京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是1-15号提取公积金吗?
在员工共组公积金提取条件之后,在法定工作日内即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
并没有时间限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公积金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公积金中心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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