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兰州市公积金最新***政策?
目前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手房***政策发生如下改变:
1、本市缴存家庭和外地缴存家庭的首二套认定方式一致;
2、客户家庭***资质的首套,二套认定方式看家庭名下公积金***记录和家庭名下在兰州的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看全兰州市的房子),没有公积金***记录且名下在兰州无房算首套、家庭名下有房或者有一次公积金***记录算二套;
3、公积金二套利率在基准上上浮10%,5年以上***年利率为:3.575%;
4、家庭名下在兰州市有两套房拒贷,家庭名下若有住房***未结清拒贷;家庭名下有两次公积金***记录拒贷;
5.本政策在2020.4.1号开始执行
兰州公积金最多每月交多少?
不定。因为一是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5%到12%。即最高比例为12%,最低不低于5%。交纳住房公积金,在买房子或装修,可以申请***,利率低。二是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纳因人或因单位而异。比如说国有大企业或事出单位,缴纳最高比例12%。而对于小企业交纳只是最纸比例5%。
兰州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
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366.08元/人,职工的缴存基数下限为4419.65元/人,缴存基数上限为22098.24元/人;自愿缴存人员缴存基数下限为4419.65元/人,缴存基数上限为22098.24元/人
兰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供提取要件,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二、持提取要件和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账户或符合规定的他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三、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当日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3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四、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职工应持管理中心的批准凭证、***、住房公积金卡于审批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第十三条已经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离、退休职工和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不提供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直接提供提取要件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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