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公积金,滨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nihdffnihdff 2024-12-30 70 阅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滨州市公积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滨州市公积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滨州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公积金查询: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的(不含本市范围内的调动);

(五)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规定的九种重病或大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非本市户口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含1年)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一年内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职工不得凭同一套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重复提取公积金。

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一套贷款材料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提取程序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多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次后符合销户支取的,可以办理销户支取。

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必须由单位指定的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办理支取手续。

单位因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已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已清算完毕的,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由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直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业务章,转受托银行,申请人凭受理证明到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专柜领取存折。单位统一办理的,由单位经办人到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专柜办理支取手续,为职工办理支取。

2021滨州公积金最多贷多少?

2021滨州公积金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最高额度及最长期限由现在的30万/20年提高至40万/30年,个人信用贷款由现在的20万/15年提高至30万/20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执行政策性贷款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当前具体执行标准请关注市管理中心最新通知。

滨州公积金装修怎么取出来?

1、职工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在审核通过之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携带以上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公积金办理手续。

公积金提取的过程中有多个注意事项,比如说在12个月之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如果再想提取,需要再等待一年的时间,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而且也不能超过申请时职工以及其配偶上月累积的公积金账户的余额。通常情况下,职工家庭在自然年度内,进行购买房屋、翻建房屋或者是偿还贷款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要满足于其中的一项就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但是如果已经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且申请了公积金贷款,那么就不能再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款,但可以在偿还12个月的贷款之后,凭借着证明材料,提取公积金来偿还公积金的贷款本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滨州市公积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滨州市公积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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