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郑州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郑州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郑州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调整政策?
根据河南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均收入的50%,同时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借款人和配偶有商业住房或其他贷款的月还款额须合并计算,月还款额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均收入的55%。
该中心还指出,贷款职工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以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另外,贷款职工家庭月均收入的50%少于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须按家庭人数扣除最低生活保障费,再计算可贷款额度。
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时间在两年以内的(所在单位应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社保缴存证明,社保缴存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必须一致,社保缴存起始日期应在公积金缴存起始日期前。
郑州公积金余额满12500元可以贷款吗?
可以放贷的。
郑州公积金能不能贷款,和余额多少关系不大,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郑州公积金贷款是怎么办理的?
组合贷款按下列流程办理:
(一)借款人持相应申请材料向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审批表》,并转交受托银行确认是否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二)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持申请材料与受托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手续。
(三)借款人持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确认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审批表》及申请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手续。
(四)借款人持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批准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审批表》及申请材料办理贷款担保、房屋抵押等手续,同时签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
(五)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约定贷款发放日期后,担保公司分别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出具贷款担保函与担保证书,三方交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按约定日期发放贷款。
(六)借款人于放款日次月对日开始偿还组合贷款本息,并按照担保公司通知领取《抵押合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等规范性文本。
组合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夫妻(含共有权人)收入和的50%,收入参照还款人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银行代发工资账单或个人纳税证明等材料综合认定。
借款人应使用同一银行账户偿还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并与受托银行签订贷款借据和委托还款协议,授权受托银行于每月还款日划转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应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有关组合贷款的申请材料。材料项目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相同,除提供4份购房合同外,其它材料每项提供3份,具体以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为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郑州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郑州公积金贷款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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